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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延期 最早年中出臺

2015-01-26 來自:經濟性查看報

    被寄望于重塑汽車廠家和經銷商關系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工作,近日再度陷入“難產”傳聞。
  在深度參與《辦法》修訂工作的行業協會負責人口中,相關工作的推進情況成了“不能說的秘密”。1月21日,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會長沈進軍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采訪時態度謹慎,“辦法的修訂還在進一步按照流程走。沒有說哪天出,還在征求意見中,要等。”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則只用“不能說”三個字來回答。

  而包括中汽協相關人士的表態也變得閃爍其詞,“目前已經發布的關于《辦法》的征求意見稿,都是非正式版本,最終以商務部牽頭單位審核并確認的條款為準。”。中汽協的回答似乎推翻了此前中國流通協會曾“半官方”公布的修訂版內容。

  此前,有消息稱,修訂版《辦法》有望在今年1月正式公布,但從目前來看這并不可能。中國流通協會副秘書長蘇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辦法的出臺將至少延遲至今年年中。“我等兩天馬上要接到一個新的意見征詢稿,這意味著最近都出不來。在最后的階段,各方又再度爭議不得不擱置,可能年中出,也可能今年出臺都很困難了。”蘇暉說。

  另一位去年底曾參與商務部召集舉行的《辦法》修訂閉門咨詢會的知情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辦法》延遲的真正原因不僅僅是各方利益的協調,“有不止一家大型汽車集團前去公關、游說相關主管部門,導致整個《辦法》的出臺變成了現在的情況。”該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

  作為主管的商務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則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應該靜待官方公布。而有媒體援引內部消息稱,《辦法》目前已進入部委的會簽環節,由于各方對這一管理辦法的意見尚未達成統一,最終版本推出尚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實際上很多人說,也有可能出不來了。”對此,同樣有消息人士告訴記者。

  再度延遲的背后

  “《辦法》現在還出不來,還要新一輪的征詢意見,肯定不會像大家預期的那么快。”蘇暉的上述表態意味著,《辦法》修訂工作實際上已經被迫延期。實際上,這已經算是商務部就《辦法》修訂第三次大面積公開咨詢意見卻遲遲沒法將相關規章落地。

  2014年9月,商務部組織相關人士召開三次座談會,就《辦法》修訂細則征詢意見。來自與會代表人士的消息稱,新《辦法》應于2014年12月在商務部網站公示。然而,就在2014年的最后兩周,商務部卻再度公開征求意見。關于這次征求意見稿,參與意見征詢相關人士的態度卻180o急轉彎,三緘其口。

  記者注意到,在2014年12月再次對《辦法》修訂稿的意見征求中,包括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等8個政府部門,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等五個協會均收到了商務部下發的相關函件,被點名要求對《辦法》的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從2014年9月發布的第一版本征求意見稿,今年底卻再次廣泛征求意見,這4個月中到底發生了什么?經濟觀察報記者獲悉,在去年12月初商務部組織的不同部門和協會進行的意見征集中,各部門拿到的新版征求意見稿已經與9月份拿到的內容有所不同。

  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朱孔源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以下簡稱“商會”)同期也收到國家商務部辦公廳有關函件,要求商會對《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研提意見,隨后商會于12月13日在京召開了專題討論會。

  根據本報記者從相關渠道拿到的相關文字資料顯示,商會此次提交給商務部的六條建議中,有部分內容是針對新版征求意見稿被拿掉的條款再次補充。這些旨在強化經銷者話語權的條款中包括:廠家不應強勢違背經銷商的意見,廠家違約需賠償全部損失、放寬經銷商話語權、廢除建店標準等。

  “新的辦法有幾條會觸動主機廠的既得利益,主要包括建立退出機制、對搭售行為進行罰款以及對經銷商的授權從一年改為五年。這三點首次提出了對主機廠的懲罰機制,肯定會引起廠商強烈反彈。中國汽車流通協會隸屬于商務部,這個時候的確不能說什么,商會代表的則是經銷商的聲音。”長期關注汽車流通行業的觀察人士告訴記者。

  據悉,目前各方意見均已交付商務部,但關于本應對外公布修訂進展及公示日期,商務部方面卻一直沉默。經濟觀察報記者梳理發現,從去年12月份商務部相關人士口中的“很快出臺”,到現在變為“正在走流程、沒有明確時間”。而對于為何還要第三次征詢意見,商務部給出的原因是,形勢發生了變化。

  這種變化主要是指自去年10月1日起,工商總局已經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將審核下放到地方。此外,今年1月1日,交通部等十部委共同印發的《關于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也正式實施。

  醞釀更大力度改革?

  “商務部認為,《辦法》的修訂必須與這兩者的改革精神相符合,至少不能低于這個度。”前述接近商務部的知情人士上周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上述工商總局和十部委發出的兩個文件,對重塑汽車流通行業生態鏈意義十分重大。

  前者旨在打破汽車品牌只允許授權4S店經營單一品牌的既定授權模式,為大賣場和汽車超市等多元化經營模式“落地”提供制度保障。而后者則意味著汽車原廠配件不再成為4S店的專供品,也意味著汽車維修配件的壟斷局面被打破。“實際上,是上述兩大改變無形中將《辦法》修訂推向前臺。”分析人士稱。

  “形勢確實發生了變化,商務部因此決意再度對草案進行修改。”蘇暉表示。實際上,擬出臺的《辦法》修訂草案的“藍本“早在2013年就已經基本成形。“2013年新《辦法》細則已經成形。”接近商務部知情人士此前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2014年幾次的討論草案也是以此為藍本的。”

  正因為如此,業內人士認為《辦法》從內容看,改革力度并不大。

  而蘇暉認為,與工商總局取消品牌備案,以及十部委聯合對汽車售后的顛覆性的改革力度相比,《銷售辦法》修訂與大家所期望的巨大效力有落差。“前兩項重拳已經使《銷售辦法》核心失去了效力,除非新《銷售辦法》的改革力度更大,否則即使推出修訂版也已失去了意義”。

  從商務部眼下的表態來看,這背后或許會有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不管如何,經銷商品牌管理辦法的修訂已經是箭在弦上。

  現行的《辦法》自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由于現行《辦法》在內容設定上過分偏向整車廠,一開始就招致經銷商的反對。過去9年間,《辦法》即將重新修訂的消息一直不斷,甚至成立由商務部牽頭,發改委、工商總局參加,中國汽車流通協會配合組成的新版《辦法》起草小組,但一直未有結果。

  在現行《辦法》正式實施兩年后的2007年7月,500家汽車經銷商聯名“上書“商務部,要求對《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迫于壓力,2008年,以商務部為首的相關政府部門開始著手商討修改方案,但此后隨著汽車市場再度步入高增長周期,經銷商生存狀況逐漸好轉,此前被激化的廠商矛盾暫時緩和,而《辦法》修訂則被擱置。

  到2010年,修改《辦法》的呼聲再起,數百家廣州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曾聯合策劃和建議改變“品牌授權銷售方式”修訂《辦法》,最終以失敗告終。2012年,由于車市行情轉淡,經銷商生存愈發艱難,該年年底商務部提出要推“規范汽車流通市場秩序五大舉措”,醞釀的措施包括“進一步明確‘授權’的概念、授權年限;制訂品牌供應商設立標準”等,可最終也未能推出。

  實際上,從過去十年《辦法》修訂歷程不難看出,只要市場變壞經銷商承受巨大庫存壓力,修訂《辦法》呼聲便呈現周期性高漲。而到了目前,《辦法》修改的一切條件再次觸發,甚至到了不得不改變的地步——因為以4S店模式為主導汽車流通業態已經到了朝不保夕的邊緣。

  “以前是廠家吃肉,經銷商喝粥,現在不少品牌經銷商連湯都喝不上。”一家民營經銷商集團的投資人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如果以現行《辦法》主導游戲規則不改變,經銷商經營狀況難免不繼續惡化。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統計的相關數據則顯示,2014年經銷商虧損面較2013年有所增加,經銷商從2010年前七成盈利到目前僅三成盈利。

  “攔路虎”依然在路上

  盡管2014年暴風驟雨般反壟斷風暴,工商總局出臺的新的經銷商備案辦法以及交通部等九部委力推放開原廠零配件供應,一度讓經銷商看到改變現實處境的希望。但是,要處理好《辦法》與多部委改革文件之間的協調關系并非易事。“以前說三包法案難,三包其實簡單多了,《辦法》的修改牽涉范圍更廣,形勢更復雜,沒有想的那么簡單。”蘇暉說。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蔣蘇華認為,《辦法》實際上與其上位法——《反壟斷法》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地方。“比如授權不授權我不管,或者我容許它存在,這個沒有問題,但是汽車廠家不能說因為有品牌授權條款捆綁,所以經銷商干其他的都不行,這是沒有任何道理可言的。這就還需要進一步修訂。”

  但事情還沒有這么簡單,關于整車廠“組團公關“的傳言等,也可折射出《辦法》修訂背后利益博弈和糾葛之深。“這么多年來有多次傳出要修改,但都無疾而終。條款修改的慣性阻力很大,這不奇怪。但這次再三征求修訂意見并且直到現在公示日期沒出,就十分蹊蹺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車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

  從目前顯示的信息來看,關于修訂《辦法》的利益博弈至少存在于兩個層面。除了主機廠與經銷商的博弈,在政府管理層面,不同部門也在就管理權力分配和主導修訂進程,進行博弈和爭奪。

  2005年落地《辦法》是由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工商總局三部門聯合制定的,所以需要三部門共同協商。在去年國家發改委展開的聲勢浩大的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辦法》因被認為是汽車行業壟斷問題的根源而被推上風口浪尖,事實上這一行動也的確迫使商務部盡快對《辦法》做出修改。

  “目前的形勢很復雜,現行《辦法》使得汽車廠家多年來根植的利益關系深厚,博弈還在進行。現在看來,兩次征求意見中相隔這4個月的時間便是一個利益博弈的期間。如果再次出臺《辦法》意見稿,證明條款或將被重大修改,甚至整個修訂計劃也可能流產。”一位參與汽車品牌管理辦法修訂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事實上,在此前流通環節的企業每次試圖推動修訂《辦法》的時候,主機廠也在不斷傳遞反對聲音。

  “在前年修改《辦法》內部開會時,甚至有廠家代表在開會途中摔門而去。”一位親歷汽車品牌管理辦法修訂的經銷商代表告訴記者,“現在修改《辦法》已經是大勢所趨,主機廠不會再這么強勢。這一輪修改意見中,各車企的管理層考慮的是如何在改變的情況下最大范圍的保障自身的既得利益。”

  盡管現實阻力和變數依然很大,但經銷商對修訂《辦法》依然抱有較大希望。“意見已經提交,今年應該會出臺,最起碼有說法。拖延不是解決方案,但改革的大方向無法逆轉,廠商和經銷商的轉型都迫在眉睫。”龐大集團總經理李金勇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為了促使“難產”的修改《辦法》盡快出臺,避免廠、商關系進一步惡化,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不得不對商務部遞交了一份折中的建議:“國家商務部可暫時刪除《征求意見稿》中有爭議的內容”。這也被視為回避分歧、平衡各方利益的折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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